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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廣東省擬發布土地征收和征地補償安置政策
2023-02-01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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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在省自然資源廳網站上進行公示?!锻ㄖ访鞔_,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程序包括:一、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二、組織土地現狀調查;三、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四、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及聽證;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六、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其中,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比例不得超過應當簽訂協議總數的百分之十。
《通知》強調,要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h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嚴格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完善各環節相關資料。要嚴格規范征地補償有關費用管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要依法保障被征地群眾生產生活,嚴格執行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政策,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征地經依法批準后,要按照規定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及時落實社會保障措施。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
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土地征收管理,規范土地征收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規范土地征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確需征收集體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征收土地范圍,并組織開展征收土地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結合用地項目立項文件,以及相關用地分類標準、劃撥用地目錄等,對擬征收土地項目是否屬于公共利益情形提出明確意見;必要時,可組織有關部門、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政府組織實施”項目,包含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的政府直接實施、獨立投資或者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項目。經認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方可啟動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征收土地范圍依法確定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用書面張貼、網站公開、信息推送或上戶送達等多種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同時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張貼,公告期限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并采取拍照、錄像、公證等方式留存記錄。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土地范圍、征收目的、組織土地現狀調查安排等內容??h(市、區)人民政府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在擬征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
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擬征收土地的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土地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確認。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能參加土地現狀調查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參加。個別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能參加又不委托他人,或因客觀原因無法確認或者拒不確認的,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調查結果中注明原因,對調查結果采取見證、公證等方式留存記錄,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范圍內公示,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公示應當載明異議反饋渠道,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調查確認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出,有關職能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復核并妥善處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圍繞征收土地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征地補償安置措施的可行性,充分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對擬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形成風險評估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可結合項目立項審批、規劃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等前期工作一并進行。評估結果屬于低風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方可申報土地征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并采取拍照、錄像、公證等方式留存記錄。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擬征收土地范圍、目的、土地現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償登記方式、辦理補償登記期限、申請聽證事項、不辦理補償登記的后果以及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公告期屆滿,應當取得擬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回執函,回執函中應當包括征求意見情況。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期滿,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依法依規確定是否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需要修改的,修改后重新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并重新載明辦理補償登記期限;方案無需修改的,應當公布不修改的理由。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發布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補償登記主要是對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登記。規定期限內未辦理補償登記的,相關情況按照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確定。補償登記辦理過程,可以采用邀請公證機構現場公證等形式進行記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在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過程中,要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進行平等協商,充分尊重其意見??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在提出征收土地申請時,如實說明各權利主體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情況,對個別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并繼續推進協議簽訂工作,做好風險化解工作。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比例不得超過應當簽訂協議總數的百分之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征收土地工作的責任主體,對依法征收土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等相關工作負總責,并對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征地補償安置合法性和征收土地申請的真實性負責。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市、縣人民政府的要求牽頭組織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的各項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征地所需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等各項補償安置費用,確保資金落實到位。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之間的分配;涉及征收農民宅基地的,負責落實宅基地補償的相關政策措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落實社會保障費用。鄉(鎮)政府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安排協助做好征收土地相關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地有關工作,確保征收土地工作在政府統一組織下規范有序開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嚴格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完善各環節相關資料。要嚴格規范征地補償有關費用管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顚S茫坏门沧魉?。要依法保障被征地群眾生產生活,嚴格執行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政策,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征地經依法批準后,要按照規定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及時落實社會保障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務公開有關工作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征地信息,同時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征地信息公開工作。要及時受理、答復征地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內容應準確、完整,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同時,加強法律政策宣傳引導,及時總結征地工作經驗,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 月 日